第67章 讨薪维权闹法庭
埋情葬爱(讨薪维权闹法庭,以死抗争讨要救命钱,滥用抗生素危及生命)
烟雨对金银山道:"
《行政诉讼法》:对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收提起行政诉讼。
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当事人对一审行政诉讼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法院是审判机关,检查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一样是产生于人大,并接受人大监督,业务上是受上级法院的领导或指导,在人事、财务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
级别是相同的,但人员配置上法院、检查院要比政府低半格。
法院、检查院的工资是由政府财政发放的,这也是政府制约法院、检查院的原因。
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样的轻刑案件,由县级、区级法院一审,上诉由市中院二审终审,市法院受制于市政府,怎敢违背市领导的意愿?败诉是肯定的,上诉也没有用。
不如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市政府以权压法,谎报警情,非法抓捕多人,由市中院一审,败诉后上诉到省高院,在管辖权上做文章,用省高院来压他们,希望他们能有所顾虑。
如果市中院不受理,可以上诉到省高院,就怕他们受理后拖延不判,拖个半年多,拖得起吗?
《行政诉讼法》:第44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2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第39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是与虎谋皮,能有什么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超过60日的行政复议期限但没有超过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即按标的收取诉讼费:x2.5℅_200=550(元),案件执行费:x1.5℅_100=35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行政诉讼费50元,由败诉方负担。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费用:550x13=183.33(元)。
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标准的三分之一交。
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或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补足诉讼费用。
劳动仲裁委员会拖延不仲裁,只有凭工资欠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了,要想拿到钱只能先交钱,没有钱谁愿意给你办事?还不知拖到什么时候呢。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因此异议不能成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0条、第38条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并由被执行人负担。
支付令申请书可以先提交,行政诉讼等一审法院判决后再看情况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
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金银山请管教代为递交支付令申请书,县法院向建筑公司发出了支付令。
建筑公司推卸责任,说已经把工程款都给了包工头杜海河。
金银山提出异议不能成立,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县法院拖延不办,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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