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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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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嫁花的是丽云婶子,是一株山茶,叫什么绯爪芙蓉的,开的花很是奇特,花瓣中有一道道抓痕一样,大概是这样,这才引得好些人来聘吧。”

山茶花不惧严寒,开花于冬春季节,有一个词专门用来形容山茶,称之为戴雪而荣。

数九寒冬时,百草枯萎,连绵的青山也只剩枝丫朝天,山茶不但有一抹绿意,且花苞戴雪而绽。

既有松柏的风骨,也有桃李之花的秾艳,自古以来便是文人骚客推崇的名花。

“前几年时候啊,大家填饱肚子还不够,赏玩这些的人自然少,这几年经济好了些,一些人富了起来,这不,我们这儿就又将嫁花聘花的旧俗捡了起来。”

空调,冰箱,洗衣机……这些东西固然稀奇珍贵,可它在商场里摆着许多,拎着钱去商场就能买到,而一株稀罕的花树,它长成丰茂模样,却要花费十数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犹如美酒越酿越香,养一株花树,十几年的时间,和养个娇娇闺女儿也没差。

稀罕,便是珍贵。

要是新盖的院子里种上一株,人来了,道一声好,这事儿多长脸啊。

古时候,士族的公子有九大雅事,焚香、品茗、听雨、赏月、侯月、酌酒、莳花、寻幽、抚琴,这山茶花一聘,无形中身价就上去了。

一瞬间就从暴发户,成了有品位的暴发户。

丁玉如没想到,这热闹了大半天的争聘,聘的竟然是一株山茶。

“这不就是卖花树……”

“聘!”

丁玉如话还未说完,庄志安连忙打断,他往四周瞧了瞧,见没人注意这边,这才松了口气。

“玉如,你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习俗,这我知道也理解,不过,这话咱们可不好在外头讲,要是给丽云婶子和下聘的人听着了,非得抓着扁担追到咱们家里不可。”

丁玉如眼眸微微睁大,“这么严重啊。”

“恩。”

庄志安拉着人的手腕继续往前,跟上争聘的队伍,一边走,一边解释道。

“这养花养树的,没个几年养不出个什么,都精心侍弄着,可不就跟养闺女儿一样了。

要是说了一句卖,花树听了心里不高兴,到了新居那是会得病的。”

人挪活,树挪死,T市湖安这一片都管买卖花树为聘为嫁,寻常的自然没有今日这热闹的动静,今儿有几家争聘,还一路走一路敲锣打鼓,概因许丽云着实是养山茶的好手,院子的那一株绯爪芙蓉,美得让人心醉。

“丽云婶子是真的将那株山茶养得很好,前几年时候,有个过路的人,瞧了后就喜欢得很,出这个数买,她都没舍得卖。”

庄志安比了三根手指头,压了两次。

丁玉如迟疑了下,猜测道,“三百三?”

聘礼嘛,都爱取个三的零头,有谐音生的意思,寓意着早生贵子。

这时候钱都大,前几年就更甚了,一个壮劳动力一月也只有三十多块的工资,三百多的聘礼,算是极为体面。

“哪呢!”

庄志安铿锵有力,“三千三!”

要是三百三,他还特特稀罕地和媳妇讲,那不是显得他闲么。

三千三!

饶是兜里富裕的丁玉如都震惊了下。

“那时不卖……不不,那时不嫁,怎么这时又要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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