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2章(第2页)
第二个列举出的案例,就是东辽的程辉案。
文章先是肯定了程辉的违法犯罪事实,但重点在于,如何解读程辉在天玑实业中的地位和所起到的作用。
同之前一样,作者还是通过大量的可信证据证明,天玑实业集团与程辉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集团旗下的绝大多数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程辉违法犯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换言之,程辉固然是犯罪分子无疑,但他并非天玑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除了文化传播之外,其他业务与他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罗列了天玑实业集团旗下诸多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的财务报表,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营收和上缴税款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旗下企业,都是合法经营的,并不存在涉黑问题。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通篇没有提周海丰三个字,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篇文章的最大受益者就是周海丰。
chapter_();
第2212章
文章的篇幅很大,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
报道采用了大量已经公开和未经公开的数据,对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省涉黑犯罪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在充分论述涉黑犯罪的犯罪特点和社会危害性之后,作者笔锋一转,开始罗列近些年民营企业因竞争所导致的纠纷事件。
这些事件虽然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但在当地都曾轰动一时,有名有姓有图片,堪称证据确凿。
所涉及到的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房地产、商品批发零售和物流业。
中夏集团和省城的高瓴集团都赫然在列。
通过对这些已经得以妥善解决的纠纷进行分析和解读,作者得出了如下结论,就是在上述轰动一时的纠纷事件中,或多或少都有当地黑恶势力的影子。
文章指出,在民营企业的资本积累阶段,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而企业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去改变这种现象,一旦在竞争发生摩擦,只能选择非常规手段去解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