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错误(第3页)
近身的机会,那你在那里等待完美时机时所受的伤害会非常可观。
$|8t4n;h;x}0z"
|9现实总是残酷的,有一件事比任何事都重要——除非你喜欢在监狱里和一大帮有纹身的老爷们儿一块洗澡——当你把你的敌人缴械之后,无论是用空手还是用武器,如果你继续用刀攻击他,那就不是自卫了。
至少也是企图谋杀,也可能是过失杀人。
如果你的律师不太好,法官的心情又有点糟,你可能就会背着谋杀的罪名在班房里呆好一阵了。
-a
谎言七:生体力学伤害,q|*m4^.u"
N*j0L
E!o)c"
}"
v"
w,p%@其实这个话题不应该出现在这里:首先因为我个人尊重bRAmFRANK,其次——就像现实中一样——这个概念并没有错。
现实中对筋腱,肌肉和神经的攻击确实有奇效。
一次有效地划割可以减弱或者完全摧毁对手的机动能力。
关于其有效性我没有任何异议。
7[%m6o1](U然而,像JEFFcoopER说的那样,在把事做到六分以前就要考虑考虑十二分以后的事。
这句话对于那些只会用枪乱射的白痴和黑帮里的小屁孩来说只是无聊的说教。
不过我看到法条里这种技术被那些脑残立法者严令禁止了。
显然,在法律上,用致命武器打伤某人和企图杀死某人是没有区别的。
7p%L*h!b.].k%Lj2u1E1j.w"
u在法律定义里,刀是一种致命的武器,把他用在人身上被认定是致命武力,而你唯一正当使用致命武力的可能——在美国的大多数州里——是当你面对“即刻发生的生命威胁或者严重的身体伤害”
时。
换句话说,如果情况糟到你需要用刀来对抗某人,那情况就糟到你需要杀死他。
如果你只是想给他留几道伤口,那你就没有正当使用刀的权力。
1x%r-f(y#w)o7G
1r&E法律会这么做是因为以前很多的“瞄准他的腿打”
的案例留下的后遗症,有人开枪打死了非法闯入者然后告诉警囧察他们只是想打伤入侵者。
警方意识到这个理由对所有关于枪囧械的刑事和民事案件都成囧立。
而且人在夺取他人性命时会有自然性的犹豫,然而当你心里有“我只是要打伤并赶走他”
这种想法时,你就处在一个很危险的法律灰色地带,而如果你用的是刀会让你的处境更为复杂。
谨记,刀被公众认为是暴徒的武器。
2j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