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初讲道德经二
对于《道德经》第三章,我就逐字逐句地进行了解释。
因为我觉得,张道陵的解释的确牵强附会得很,完全弄偏了方向,成唯心的东西去了。
我继续向清风解说道:
“《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
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是继第二章所提圣人之治接着讲圣人的具体做法。
不尚贤,指的是不把贤人拿来供奉起。
即不要给予贤人过高的特殊社会地位。
在老子心目中,社会公共事务是天下为公,能者多劳而功成身退,不怎么讲报酬的。
这完全是沿袭原始社会那一套最简单的社会管理方式。
至少在老子心目中应该没有固定的官位。
遇到有了公共事务,叫有能力的人来主持这方面工作,干完事了就自动解散回家。
这种制度也可称之为聘用制的雏型。
对于解决官僚终身制带来的弊端应该挺有借鉴意义。
中国历来的官员终身制(除犯错误被罢官或告老还乡的外)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的发展,形成了个官僚集团乃至几千年都使天下笼罩在官僚主义的阴云下,集体沆瀣一气,腐败鱼肉百姓。
有些时候他们还结派结党,架空皇权。
搞得互相拆台,什么事也干不成。
比如王安石变法的失败。
起码尸位其间者不少。
当然,老子所说不尚贤还是主要指不要搞那种虚荣风气。
但中国社会没按他那提议去干。
最终使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者尽光宗耀祖、封妻荫子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
不过我们也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去把老子这说法当成不宣扬正能量去了。
对于贤人,承认他们为社会作出的贡献还是应该的。
这应主要落实在精神层面上的褒奖,物质奖励适可而止。
真正的贤才,往往追求的也是学可致用、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已,对物质奖励也并非那么看重。
老子提这回事也还有个意思就是不要把分配制度弄得太悬殊了。
在老子他们那些古人眼中,靠劳作获得收入才是天经地义的,这是朴素的按劳分配思想。
靠特殊地位而获得巨大收益肯定不应该。
如果统治者认可乃至推行这种制度,那天下民心就会都想着走捷径。
这就造成整个社会蜂拥而争上位去了。
后世的科举制就应验了这点。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使得社会发展一定程度上有所失衡。
也害了不少的读书人一辈子皓首穷经而又一事无成;成就了一些至老方入仕却只拿俸禄干不了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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