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以智治国国之贼
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准则、法式)。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此章老子用“以智治国”
,反衬“以道治国”
,再次强调要“以道治国”
,方可“大顺”
。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后世对老子这句话的理解一直颇有分歧。
有些人认为老子主张愚民,不让老百姓学习,不开启民智。
有的人则说老子如此而论是鉴于春秋时社会现实,民风不古,社会上伪诈辈出,因此想拨乱反正,故而提出愚民。
有的则说老子希望“愿人与我同愚”
。
有的则说社会风气是由统治者主导的,老子希望劝说统治者“导民以愚”
,从而不自觉地改变政治风气,最终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
反正说法挺多,但都曲解了老子所说之“明”
与“愚”
。
首先,“明”
指“明白”
,可引申到“明智”
。
老子所说的“明”
,是“明白”
的意思。
老子在前面就说过好的施政是要“使民不知”
的。
与此处所言“非以明民”
意思差不多。
就是说施政时不是要告诉百姓为什么要这么做。
而是要达到让百姓浑然不觉,认为本就该如此。
然后再看老子所说的“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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