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童养媳2之恶婆虐媳
赵芳家中贫困,在12岁时被父亲以一袋子小米的价格,卖到偏僻的村子,给一个病恹恹的7岁男孩刘康当童养媳冲喜。
赵芳来到新家的第一天,屁股还没坐热,就被一脸尖酸养的婆婆指示干活。
赵芳在这里洗衣,做饭,喂猪,还要照顾病恹恹的刘康,给他喂饭,喂药,擦洗身体。
每次赵芳给刘康洗澡时,刘康都让赵芳一起洗澡,把赵芳当玩具对待,稍有不满,就用力掐赵芳。
赵芳感到委屈,不愿意陪洗,被刘康拽头发,扇耳光,还向婆婆告状。
婆婆惩罚赵芳跪在搓衣板上,不让赵芳吃饭,并用柳条抽打,赵芳稍有反抗,就被打的遍体鳞伤。
再这样的日子中,赵芳艰难活到23岁,刘康也18了,两人可以同房。
赵芳以为和刘康同房后,生活就会变好,但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同房第二天,刘康吐血而亡,婆婆以赵芳克夫为名,把赵芳打个半死。
寡妇门前是非多,村里的单身汉对赵芳虎视眈眈,一到晚上,就有人翻墙头,好几次都差点得逞。
赵芳感到恐惧,直接用剪刀划破脸庞,变成一个丑女,此后翻墙头的人少了。
随着赵芳年龄变大,婆婆也衰老,婆婆担心赵芳不赡养自己,到处说赵芳坏话,败坏赵芳名声。
赵芳去河边洗衣服被同村妇女嘲笑,还被路边的熊孩子用泥巴砸,简直毫无立身之地。
为了生存,赵芳只能对婆婆屈服,甘当充当奴仆。
婆婆馋了想吃肉,家里没肉,赵芳割下大腿肉给婆婆吃。
即使这样,公公婆婆也没有放过赵芳,公公半夜爬上赵芳的床,要赵芳为刘家留下后代。
婆婆发现后,骂赵芳勾引公公,撕烂赵芳的嘴,把赵芳剔成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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