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收复燕云十六州
刘太后登基为帝后,改元“光启”
,金銮殿上的龙袍加身,衬得她眉眼间既有妇人的温婉,更有帝王的决绝。
她立誓要开创一个国泰民安、疆域完整的盛世,而盛景珩身为宰相,总揽朝政,便是她最倚重的臂膀。
深知大宋原有行政制度的弊病——分权过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官员冗余重叠、权责不清,盛景珩向女帝进言,以“集权而不专断,分权而不掣肘”
为核心推行改革。
这提议正中女帝下怀,当即准奏,让他放手去做。
中央层面,盛景珩保留了政事堂、枢密院、三司的核心架构,却大刀阔斧地厘清权责、精简流程。
政事堂仍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总领全国政务,但废除了“参知政事”
多员分权之制,只设两名副相,分别分管民政与吏治,直接对他负责。
诏令签署需宰相与副相联署,再报女帝审批,既避免了权臣独断,又减少了推诿扯皮。
他还将原本分散于六部的部分职权整合,比如把礼部祭祀与鸿胪寺外交职能合并,让事务处理更高效。
枢密院则推行“军政分离”
,不再让其单独掌握军事决策权。
枢密使仍掌军队编制、将领任命、战略规划,但调兵权必须凭政事堂与枢密院联署的“调兵符”
,且得经女帝加盖玉玺方可生效。
盛景珩还废除了“知枢密院事”
这一冗余职位,设枢密副使分管边防与禁军训练,避免机构重叠。
同时立下规矩,武将不得进入枢密院任职,文臣不得干预军队日常训练,双向制衡,防患未然。
三司那边,保留盐铁、度支、户部三职,仍由三司使(计相)统管财政,却取消了其“直接对皇帝负责”
的特权,改为向政事堂汇报收支预算与财政规划,接受宰相监督。
他还简化了赋税征管流程,将原本分散于各州府的征税权部分收归三司,通过转运使统一调度,避免地方截留税款。
地方层面,针对路、府州军监、县三级体系的制衡过度问题,盛景珩也做了优化。
路级保留经略安抚使(帅司)、转运使(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提举常平司(仓司)四司,明确“帅司主军政,漕司主财赋,宪司主司法,仓司主民生”
,废除了四司互不统摄的旧制,设“路转运使总领”
,统筹四司事务,定期向政事堂汇报,避免各自为政。
同时削减路级官员数量,将冗余幕僚并入各州府辅佐机构,减轻国库负担。
府、州、军、监仍为路以下同级机构,长官依旧由文官担任,但废除了“通判事得专达皇帝”
的特权,改为通判仅对知府、知州负责,专司监察与财政核对。
若发现贪腐或渎职,需先报知州再联名上报路转运使,避免通判滥用职权、越级告状,干扰地方治理。
同时规定,武将不得兼任地方长官,却允许边防要地的知州兼任本地禁军统领,实现攻防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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