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据理力争(第3页)
盛景珩朗声道,“臣与沈氏清沅的婚姻,完全合乎大宋礼法,绝非私定终身。”
他将聘书、婚书、盛氏族谱一一呈上,“这是臣与清沅的聘书与婚书,上面有三媒六聘的签字画押;这是盛氏族谱,清沅的名字早已录入其中,成为臣名正言顺的妻子。”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臣与清沅自幼相识,情投意合,早已定下婚约。
我们严格遵循‘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每一道程序都未曾遗漏。
当日御街夸官,徐小姐当众示爱,臣早已明确告知她臣已有未婚妻,可徐小姐却置若罔闻,依旧纠缠不休。”
随后,盛景珩话锋一转,谈及律法:“大宋律法承袭唐律,《宋刑统》中明确规定,严禁有妻再娶。
若有妻更娶妻者,判处杖刑一百,并强制解除后一段婚姻关系;若隐瞒已有妻子事实而骗婚,处罚更重。
臣当日早已言明婚约在身,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
反而是毅勇侯府,明知臣已有妻室,却依旧蒙骗陛下,请求赐婚,这分明是陷陛下于不义,犯了欺君之罪!”
盛景珩的话语铿锵有力,条理清晰,每一句话都有据可依。
他将聘书、婚书、族谱等证据一一展示给礼部官员查看,官员们仔细核对后,纷纷点头认可。
皇上赵恒坐在龙椅上,听着盛景珩的陈述,心中愈发赞赏。
他本就厌恶徐玉容与毅勇侯府,如今盛景珩又能拿出如此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婚姻合乎礼法,毅勇侯府的欺君之罪更是确凿无疑。
“好一个忠贞不渝、有理有据的探花郎!”
赵恒龙颜大悦,沉声道,“盛景珩所言句句属实,其婚姻合乎礼法,抗旨之事,朕赦免其罪!”
随后,他话锋一沉,目光凌厉地望向毅勇侯:“毅勇侯明知盛景珩已有妻室,却蒙骗朕下旨赐婚,陷朕于不义,实属欺君之罪!
念在毅勇侯府有功于社稷,且持有丹书铁券,今日便免其死罪,革去爵位,罚俸三年,闭门思过!
徐玉容行为失当,狂妄无礼,罚女则女戒大宋婚律百变,禁足府中,不得再干预他人婚嫁之事!”
“谢陛下恩典!”
盛景珩与沈清沅一同跪地谢恩,眼中满是劫后余生的喜悦与对彼此的珍视。
殿外阳光正好,透过朱红大门洒在两人身上,温暖而耀眼。
经历过这场风波,他们的爱情愈发坚定,未来的路,无论平坦还是坎坷,他们都将携手并肩,同心同德,共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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