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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条例定肃特方略全国特务登记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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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回顾:陈宇长春火车站擒获潜伏特务李三,截获“磐石”

破坏军列阴谋。

1949年11月5日清晨,北京公安部会议室的炭火盆“噼啪”

作响,窗外的鸽哨“呜呜”

掠过红墙。

陈宇身着藏青色干部服,腰别手枪,手里捧着厚厚的《全国特务分子登记条例》草案——今天,是决定全国肃特方向的关键会议。

(上午9时·公安部会议室——会议启动)

“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国特务分子登记条例》草案研讨会,目的是从‘被动抓捕’转向‘主动登记和重点抓捕’,彻底肃清全国潜伏特务。”

杨奇清部长坐在主位,手里的搪瓷缸轻轻晃动,目光扫过全场。

陈宇、林悦、小李,以及公安部高层张建军(治安局局长)、李建国(侦察局副局长)、王向东(法制局局长)等全员到齐,腰间均别着制式手枪。

陈宇起身,将草案分发给各位领导,指尖轻轻拂过“宽大处理”

四个字,枪茧蹭过纸面的细微触感,瞬间勾起回忆——闪回缓缓展开(眼尾泛着微红,指尖微微停顿,目光悠远):

1947年皋平,他推行“特务自首政策”

,在墙上贴满“主动自首从轻发落”

的告示,10多个特务抱着武器主动投降,其中3人还提供了潜伏网线索,端掉了敌特联络点。

“结合皋平的经验,我建议在条例中明确‘主动登记从轻、拒不登记从重’。”

陈宇的声音沉稳有力,“只有给特务一条生路,才能让他们放下戒备,主动交代,减少抓捕伤亡。”

(上午9时15分·草案讨论——意见交锋)

“陈部长说得对,但‘从轻’的尺度要明确。”

张建军局长放下草案,手指按在“宽大处理”

条款上,“不能让特务觉得‘登记了也没事’,要区分‘一般特务’和‘骨干特务’,骨干分子即使登记,也得依法惩处!”

他的语气带着治安干部的严谨,指尖在草案上轻轻敲击。

李建国副局长接过话茬,声音带着侦察一线的锐利:“我补充一点!

潜伏特务大多心存侥幸,得加‘逾期不登记,一经查获从严处理’的条款,用威慑力倒逼他们主动登记。”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常年蹲守侦查,落下了头疼的毛病。

王向东局长推了推眼镜,语气沉稳:“法制层面要严谨,‘立功表现’得细化,比如揭发同伙、提供线索,都算立功,这样才能激励特务主动配合,瓦解潜伏网。”

(上午9时30分·小李补充——细节完善)

“各位领导,我有个建议!”

小李站起身,手里拿着整理好的笔记,脸上带着紧张却眼神坚定,“可以在条例里加‘登记后有立功表现的,可免于处罚’。

之前天津有个特务,主动交代了炸药藏匿点,还帮着拆弹,最后免了处罚,现在成了反特积极分子!”

陈宇点头,赞许地看向小李:“这个补充很好!

用实际案例做支撑,让特务看到‘登记立功’的希望,比单纯的条款更有说服力。”

林悦凑过来,垂眼抿唇轻轻抠着帆布接缝(思考时的细微动作),轻声补充:“还可以加‘保护登记人员隐私’的条款,避免他们登记后被报复,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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