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关键证人的出庭 真相的有力见证
门开了。
一个穿灰布夹克的男人走进来,手里拄着拐杖,脚步缓慢但稳定。
法庭里原本低沉的嗡响一下子静了下来。
林远抬起头,目光落在那人脸上——是老周。
他没料到会是他。
书记员核对身份时,旁听席有人开始交头接耳。
法官翻了下传唤记录,确认无误后点头:“请证人就位。”
老周走到证人席前,把拐杖靠在一边,慢慢坐下。
他的右手有些发抖,左手却稳稳地按住了扶手。
他看向审判长,声音不大,但清晰:“我叫周怀民,退休法官,住西城区建国巷十七号。
我认识本案原审主审人员,也参与过当年同类案件的合议。”
对方律师猛地站起身:“反对!
证人与原告代理律师存在私人关系,且其健康状况是否具备作证能力,需医学证明!”
林远没有动,只是看着审判长。
法官看了看医疗评估报告,又看了眼老周:“证人能否清楚表达意愿?”
老周点点头:“能。”
“你所说内容,是否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愿意。”
法官敲槌:“准予作证。
请原告方提问。”
林远站起身,走到证人席斜前方。
他没拿文件,也没看笔记,只是问:“您是否曾保管一份会议录音?时间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十八分左右。”
“是。”
老周答得干脆,“那天我在法院档案室值班,接到通知说有紧急封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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