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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关键证人的出庭 真相的有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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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

一个穿灰布夹克的男人走进来,手里拄着拐杖,脚步缓慢但稳定。

法庭里原本低沉的嗡响一下子静了下来。

林远抬起头,目光落在那人脸上——是老周。

他没料到会是他。

书记员核对身份时,旁听席有人开始交头接耳。

法官翻了下传唤记录,确认无误后点头:“请证人就位。”

老周走到证人席前,把拐杖靠在一边,慢慢坐下。

他的右手有些发抖,左手却稳稳地按住了扶手。

他看向审判长,声音不大,但清晰:“我叫周怀民,退休法官,住西城区建国巷十七号。

我认识本案原审主审人员,也参与过当年同类案件的合议。”

对方律师猛地站起身:“反对!

证人与原告代理律师存在私人关系,且其健康状况是否具备作证能力,需医学证明!”

林远没有动,只是看着审判长。

法官看了看医疗评估报告,又看了眼老周:“证人能否清楚表达意愿?”

老周点点头:“能。”

“你所说内容,是否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愿意。”

法官敲槌:“准予作证。

请原告方提问。”

林远站起身,走到证人席斜前方。

他没拿文件,也没看笔记,只是问:“您是否曾保管一份会议录音?时间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十八分左右。”

“是。”

老周答得干脆,“那天我在法院档案室值班,接到通知说有紧急封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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