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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潦草书信里的非自愿痕迹
1993年夏的安州,雨下得黏黏糊糊。
城郊电子厂旁的出租屋巷子,墙根长满青苔,晾衣绳上的工装裤滴着水,混着远处工厂的机器声,透着股让人闷得慌的潮气。
林峰刚把机床厂盗窃案的卷宗整理好,派出所的木门就被撞开了。
一个穿碎花衬衫的女人冲进来,头发湿成一缕缕,脸上又哭又脏,抓住林峰的胳膊就喊:“警察同志!
我妹妹不见了!
你们快找找她!”
女人是陈梅的姐姐陈兰,从邻县赶来,浑身还带着赶路的风尘。
老郑端了杯热水递过去,她攥着杯子的手还在抖:“陈梅在电子厂上班,3天前我还收到她的信,说发了工资就回家,可昨天我去厂里找她,同事说说她跟一个男人跑了!”
“跟男人跑了?”
老郑皱了皱眉,这类打工妹“私奔”
的报案,每月总能遇上一两起,大多是虚惊一场。
“不可能!”
陈兰急得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纸,“这是她3天前寄给我的信,你看!
她要是想跑,怎么会说回家?”
林峰接过信纸,指尖触到潮湿的纸边。
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墨水晕得厉害,像是写得很急。
开头写“姐,这个月工资发了80块,我攒够钱就回去”
,中间突然断了,后面补了句“我走了,你别找我”
,“走了”
两个字写得特别重,下面还能看到被涂改的痕迹,像是原来写了别的字,又用力划掉了。
“你妹妹平时写字什么样?”
林峰抬头问,目光落在“走了”
两个字的涂改处,纸背都被划得起了毛,不像自愿写下的洒脱,倒像带着被逼的慌乱。
“她写字很工整的!”
陈兰抹了把眼泪,“她在村里上过初中,写信从来不会这么潦草,更不会涂涂改改而且她胆子小,连跟人吵架都不敢,怎么会跟男人跑?”
林峰把信纸凑到窗边的光线下,仔细看了看。
除了“走了”
的涂改,信尾的落款日期“9月1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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