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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修法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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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作权法》修订草案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

版权管理局那间小会议室,几乎成了林万骁和几位处长的第二个家。

厚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汇总稿堆在会议桌中央,像一座小山。

上面贴满了各色标签,密密麻麻的批注记录了来自学界、业界、相关部委、社会公众乃至国际组织的无数条建议、争论和妥协。

深港调研的基层呼声、gipa风波的国际压力、与平台巨头的正面交锋……最终都要体现在这份即将报送的法案草案之中。

此刻,会议室内正在进行的,是最后几处关键条款的审定。

参与人员除了林万骁,只有综合处赵立诚、着作权管理处孙明远、执法监管处陈志刚这三位核心处长。

“关于第四十八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

孙明远扶了扶眼镜,指着投影屏幕上标红的一段文字,“学界和权利人组织强烈要求,增加‘红旗标准’,即当侵权事实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时,平台不能再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推卸责任。

但平台方,尤其是‘星辉’、‘淘夕夕’他们,坚决反对,认为‘显而易见’标准模糊,会增加运营风险和成本,强烈建议删除。”

陈志刚立刻接口,语气带着执法者的强硬:“必须保留!

这是堵住平台‘装聋作哑’漏洞的关键!

我们在执法中遇到太多案例,热门影视剧刚上线,平台上就有大量清晰盗版,这难道不是‘红旗’?平台算法难道识别不了?他们就是故意纵容,利用这些内容引流!

删除这一条,等于自缚手脚!”

赵立诚则更考虑平衡,沉吟道:“平台方的担忧也并非全无道理。

‘显而易见’的判定确实可能存在争议。

是否可以考虑在表述上更精确一些,比如列举几种典型的情形,或者加上‘应知其侵权’的主观要件,增加可操作性,减少被滥用的可能?”

三人的目光都投向林万骁。

他坐在主位,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铅笔,目光沉静地扫过屏幕上争论的焦点。

“保留‘红旗标准’。”

林万骁最终开口,声音清晰,“这是强化平台责任的核心体现,不能退让。

但在表述上,按立诚的意见优化,增加‘应知其侵权’的主观要件,并考虑在实施细则中,对‘显而易见’的情形进行非穷尽式列举,比如正在热播的影视作品、知名度极高的畅销书电子版等。

既划出底线,也给予一定的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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