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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法理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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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元年七月初五,汴京的盛夏闷热难当,亦如此刻赵顼的心境。

河北的旱蝗虽因全力救灾而未至全面崩溃,但持续的灾情如同一个不断渗血的伤口,消耗着帝国的元气。

他每日批阅着如雪的奏章,几乎每一份都带着焦灼的气息。

这一日,皇城司都知李宪照例入福宁殿,密报各方动态。

赵顼仔细询问了河北流民安置的最新进展、漕运疏通后的粮草抵达情况,以及西北绥州城防的修筑进度。

李宪一一据实回禀,条理清晰。

问罢这些军国要务,赵顼揉了揉眉心,略显疲惫地随口问了一句:“还有其它要紧事么?”

李宪略一沉吟,躬身道:“回大家,军政大事如前所奏。

此外近日东京士林、茶坊酒肆间,最热议之事,并非天灾,而是一桩来自登州(今山东蓬莱)的刑名案子——‘阿云案’。

因其涉及律法根本,争议极大,乃至两府、台谏、太学之中,亦有暗流涌动。”

“阿云案?”

赵顼抬起眼,露出一丝疑惑。

他日理万机,一桩地方刑案,若非极其特殊,绝无可能传到他的御案前。

李宪知道皇帝不明就里,便详细陈述起来。

这桩案子,恰好成为了熙宁初年思想交锋的一个绝佳缩影。

阿云案始末与争议焦点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牵扯出的法律原则问题却极为深刻:

案发:熙宁元年春,登州女子阿云,在母亲亡故的服丧期内,被贪图聘财的叔父,强行许配给当地一个叫韦大的男子。

阿云不愿,但抗争无力。

婚后,阿云见韦大相貌丑陋,加之心中郁结,竟在一天夜里,趁韦大熟睡之机,手持利刃,意图杀害韦大。

混乱中,阿云砍伤韦大十余刀,但未能致死,韦大幸存,仅断一指。

自首:案发后,官府尚未查明真相,阿云便在审讯中主动交代了全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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