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债劵风波(第2页)
此外,债券发行额度,亦需慎重。
臣建议,首期以五百万贯为限,以未来三年明、泉二州市舶司税收之六成作为抵押担保。
此举既可试探市场反应,亦不至于将来负担过重。”
“发行对象呢?”
戴胄追问,“是仅限于长安、洛阳富户,还是放开至天下?”
“当放开至天下。”
岑文本立刻道,“尤其江南、巴蜀、河东等富庶之地,豪商众多,资金雄厚。
且可由各地信誉卓着之大商号代理发行,朝廷给予其些许佣金即可,如此可迅速铺开。”
“不可!”
戴胄再次反对,“如此一来,难以监管!
若遇奸商囤积居奇、操纵市价,或从中舞弊,如何是好?臣以为,当由朝廷设点,直接发行,虽慢却稳!”
几人再次为细节争论起来。
每一项条款的背后,都牵扯着巨大的利益和风险,关乎国运民生,由不得他们不谨慎。
最终,经过反复拉锯和妥协,一份凝聚了四人智慧与心血的《大唐海贸债券发行章程》初稿终于形成。
它规定了发行总额、利率、期限、抵押担保、发行方式、兑付流程等各项细节,力求在诱惑力与安全性、效率与监管之间找到平衡。
章程很快被呈送御前。
李渊仔细审阅了整整一个时辰,召来四人详细询问后,沉吟良久,最终朱笔批红:“可。
着即颁布天下,由户部总领,中书省协调,各地州府配合,即刻施行!”
圣旨一下,帝国的机器再次开动。
印制债券、设立发售点、发布告示……一系列准备工作迅速展开。
“海贸债券”
一词,瞬间成为街头巷尾、茶楼酒肆最热门的谈资。
然而,风波也随之而起。
首先是朝堂之上。
尽管章程已获皇帝批准,但反对之声并未停歇。
以萧瑀、陈叔达为代表的部分老臣,依旧在非正式场合表达忧虑,认为此乃“权宜之计,非治国正道”
,甚至私下里抱怨皇帝被“言利之臣”
所蛊惑。
更大的阻力则来自民间和地方。
告示贴出后,反应两极分化。
长安、洛阳、扬州、益州等大城市的富商巨贾,对此表现出浓厚兴趣。
海贸的巨额利润他们早有耳闻,如今能以相对安全的方式(有朝廷信用和未来税收抵押)参与其中,分享红利,许多人摩拳擦掌,准备购入。
但在更为广大的士林和普通百姓中,疑虑和批评之声却不绝于耳。
“与民争利,岂是圣天子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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