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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第428章
高俅所上密奏全文如下:
臣工部尚书高俅谨奏宣武仁皇帝陛下:
臣奉旨暗查汴州刺史林申及其所为不法之事,可谓罄竹难书。
经查,明封二月奉旨督浚汴渠,于二月七日抵汴州。
初时,其见漕船往来如织,仓廪俨然充实,暗叹林申治政有方。
然,旬日间,接连有老妪老叟拦舆喊冤、河工夜投血书,明封遂暗查之,得惊天之秘,不料,事泄,刺史林申派人暗杀之,明封不慎坠河,大难不死,巧遇臣,将其所知具以告臣。
另,臣暗中查之,得汴州惊天之秘,恐污圣听,然不敢不奏。
一,林申贪墨工程款粮,目前已经查实七证。
自宣武元年至四年三月,期间,汴渠修缮项下朝廷拨粮十五万石、钱三十万贯。
林申令仓曹参军虚报民夫六千员,每日克扣口粮三成。
今在汴州西郊查获隐仓三座,存粮逾八万石,皆以沙土充袋掩人耳目。
河道所用石材皆以朽木为芯外包薄石,遇汛必溃。
二,勾结叛党,残害忠良,经查实,已有三证。
去岁汴州百骑司指挥使使李顽、锦衣卫百户林恪奉密旨查漕粮案,三月庚申夜暴毙驿馆,报称酒醉溺毙。
臣寻得当日更夫,目睹林申家将率黑衣死士携麻袋入驿。
今获叛党“黑蛟帮”
头目供状,言林申岁供万钱换其铲除异己。
三,司法腐败,虐杀良善,查实九证。
汴州狱中待决囚犯三百二十七,七成为抗税农户。
去岁农人李大牛因拒缴“修渠捐”
被杖毙,其女赴京告状,还未出汴州,尸首现浮于汴渠闸口。
林申判案皆用“插针审”
,以金针扎指甲迫画供状,州衙后堂血褥堆积如山。
四,截留通信,结党营私,已查实五证。
查获林申私设驿马十二匹,专截发往御史台之奏疏。
宣武元年至今年,期间,汴州十九县灾荒求援文书尽被扣压,反逼各县献“孝悌粮”
为其祝寿。
此外,巧立名目,诸如“忠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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