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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的寿命比想象得要长,一般小体型的可以活七到二十年。
所以他们回国时,“破烂儿”
还活着。
他俩把鹦鹉送给了房东老夫妇俩。
两位老人家特别喜欢,后来还特意带它去了一趟波兰。
说是这鸟一直念叨着“Poland”
。
他们认为那一定是它前世忘不掉的地方,所以他们带着它去寻找鹦鹉前世“未完而命定的爱情”
,了结它的心愿。
知道这事时,江修暮不由得扶额,脑子里浮现出三个字:造孽啊。
早知道就跟她商量取个英文名叫“rubbish”
算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下,司黎沉浸在自己周密的“试探”
计划里。
比如看电视时,时不时捏捏他的肱二头肌,他不反抗,她就继续去摸摸胸肌。
这时,男人会看她一眼,但也不会说什么。
她则得寸进尺地去摸他腹肌。
这种情况下,江修暮有时候会直接走人,有时候又任由她摸。
司黎摸不准他的底线在哪里,干脆暂时停在这一步,打算等他被摸习惯了,再往下进行。
这计划本来制定得很有策略,温水煮青蛙,循序渐进。
可惜,计划永远抵不上变化快。
那天他们出门买
东西,“不小心”
出了状况。
从Tesco出来,江修暮左手拎着刚买的一大包东西,司黎走在他右边,悠闲地背手,嘴里哼着《欢乐颂》。
枪声响起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扔下东西,扯着她躲进旁边的墙后面。
司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扑倒在地。
她整个人被男人用身体全全护住,甚至他的大手都托在她的脑后,怕她磕到头。
如此一来,他的额头也贴住了她的。
司黎的长睫毛眨了眨。
耳边枪声还没停止。
是真的枪,也是真的子弹。
不是木棍,也不是砖头。
是一颗就足以要人命的东西。
眉睫微垂,她抽出抵在他胸前的手,忽然捧住他的脸,头微微一偏,对准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尖叫,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狂笑声、警笛声在一片“兵荒马乱”
中,江修暮愣怔地看着身下的少女。
她双眸微闭,神情认真地在亲他。
唇瓣上涂的是薄荷味唇膏,很凉又很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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