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只需要勾勾小手指头自然就能叫新人心悦诚服(第2页)
小胆语速极快:“有人愿意用川满城的百亩田地来换沈长老一次诊治!”
确实是件稳赚不赔的买卖。
川满城不仅有各种各样的直达路线,还有各大宗门的友情镇守,方便快捷。
无数商贾循声而来,最近川满城的客栈酒楼都是爆满,就连定位高端的鸿通楼也没有空余。
为了缓解这种过载的情况,官府做出拓建决定,沿着现有城墙再往外新建一圈。
现在土地一天一个价,可谓潜力无穷。
在这种节骨眼上还愿意用大片田亩进行交易,其诚意可见一斑。
陈盛戈精神一振,去房间敲了敲门,伪装后同沈云天一起出发。
求医的是个川满城的大地主郑孝义,手底下有好几个农庄,种些米粮棉花贩卖。
郑孝义在房间内焦急等候,见了人过来便立刻引到床前。
男子约莫三四十岁,骨瘦嶙峋。
皮肤垂坠挤压出道道皱纹,面色土黄毫无生气。
沈云天放下药箱,上前掀开被褥,准备把脉探查。
一掀开雪白被褥,手臂更是触目惊心。
皮肤上遍布密密麻麻的疤痕痤疮,在表面形成一个个深浅不一的紫黑坑洞。
沈云天隔着帕子搭上脉搏,面色愈发凝重,片刻开口道:“皮肤溃烂,经脉坍缩。”
“应当是陡然消瘦,如今皮肉分离,实在难以探查脉搏。”
郑孝义苦笑道:“确实,平日里就贪吃,我上月见他时还因为大胖肚子弯不了腰呢。”
“谁能想到就是去拜访走个亲戚,一阵儿的功夫就不省人事了。”
沈云天轻轻一扯,在手背带起一小片薄薄皮肤。
“现在连找穴位都困难,没法针灸。”
郑孝义眼含泪光,“大夫,您救救他吧!”
沈云天收了帕子,随手丢进垃圾篓:“病到这个程度实在不敢贸然下手,先查明病因才能对症下药,不知道您有没有什么线索。”
郑孝义抹了把泪水,“别的不知道,她老婆就说迷上了烧大烟。”
“天天烟枪不离手,一个时辰得吸上五六次,甚至专门为了种烟招了个人。”
“整日形影不离的,如今一出事就跑没影儿了,染上这种陋习,哪儿有以后啊!”
陈盛戈听了这描述,不由得又惊又喜。
听这描述,怕不是林子谦重操旧业吧?
还以为是远走天涯了,原来是找了个庇护之所躲起来。
难怪三大宗门找不到,躲在川满城郊外的农庄里,再有些地窖小屋,瞒天过海不是问题。
若是能活捉林子谦,必定会如虎添翼。
直接杀了太过可惜,用锻体宗的法子,关起来慢慢搜魂收集情报,对其他宗门也能多一些了解。
林子谦作为一个长老,多少也知道些内幕,还能用些独家消息提醒灵符门,将那犯浑的符悟真打醒来。
等利用完了再将尸体拿出来,作为展示实力的一部分,自然也能引得众人关注。
这回既然是要到台面上来,后边搞小动作就不可取了。
来一个打一个,来一双打一双,一直打到三大宗门望而生畏,才能真正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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