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杨小民杀人案下
1979年12月16至18日,连续3天,王欢茹在省高级法院门前张挂弟弟的血衣,向过往群众哭诉弟弟的悲惨遭遇。
她的声音沙哑而又悲痛,每一句话都饱含着对弟弟的思念和对正义的渴望。
她的血泪控诉,如同一把把利刃,刺痛了人们的心。
成百上千的群众被她的遭遇所感动,纷纷前来围观,对杨小民的恶行和司法的不公感到义愤填膺。
现场气氛异常热烈,交通一度为之阻塞。
人们的愤怒如熊熊烈火,燃烧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在接下来的5年里,王欢茹和家人11次在省高级法院门前上访求见院长,7次上京告状。
他们变卖家具,筹集资金,西处奔走,不辞辛劳。
每一次上访,每一次告状,他们都满怀希望,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希望能够让弟弟的冤屈得到昭雪。
然而,先后接任青海省委第一书记的三位领导,明知群众反映强烈,却都坚持错误不改,对王家人的诉求置之不理。
他们或是出于对杨国英权势的忌惮,或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了沉默和不作为。
王家人的希望一次次破灭,他们的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就在王家人感到绝望之时,一位记者的介入,为案件的转机带来了一丝曙光。
杨案发生时,李蔚在光明日报青海记者站担任站长,受害者王强的父亲王水曾长期担任青海日报群工部主任,与李蔚彼此相识。
李蔚与同站记者陈宗立得知案件的经过和不公判决后,深感震惊和愤慨。
他们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更是一起涉及权力腐败、徇私枉法的典型案件。
如果不揭露真相,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受到严重损害。
经过多次酝酿,在1984年全国整党之际,李蔚和陈宗立决定写一份内参,揭露杨小民杀人案背后的黑幕。
他们深知此举面临巨大风险,一旦得罪了青海省委的某些权贵,他们的职业生涯甚至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
但作为记者,他们的职业操守和正义感让他们义无反顾。
他们坚信,真相必须被揭露,正义必须得到伸张。
为了确保内参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他们深入细致地调查案件,反复核对每一个事实和证据。
他们走访了大量的证人,包括案发时的邻居、办案民警、法院工作人员等,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每一个证人,每一份资料,他们都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准确无误。
在调查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重重阻力。
许多知情者因为害怕杨国英的权势,不敢提供证据,甚至对他们避而不见。
但李蔚和陈宗立没有退缩,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和关系,耐心地做工作,逐渐取得了一些证人的信任。
他们用真诚和执着,打动了那些曾经犹豫不决的证人,让他们勇敢地站出来,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经过不懈努力,他们终于写出了第一份内参稿:《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之子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群众反映强烈》。
1984年6月9日,《光明日报》内参第8期发表了这份内参稿。
内参一经发表,立即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中央领导的关注和批示下,迫于压力,青海省委常委会于1984年10月12日举行会议,对杨案重新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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