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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痕检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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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痕检局限性

2006年11月3日,上午八点四十分。

省公安厅刑侦技术培训中心大礼堂。

能容纳三百人的会场座无虚席。

来自全省各地市、县局的刑侦技术骨干、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刑警队长们齐聚一堂,空气中弥漫着烟味和低声交谈的嗡鸣。

主席台上方悬挂着红色横幅:“全省刑侦技术实战应用培训班”

省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周友坐在台中央,两侧是几位副总队长和特邀专家。

陈默坐在专家席最右侧,面前放着厚厚的讲稿和几份物证照片。

周总队长简单开场后,直接进入正题:“当前刑事犯罪呈现新特点,对我们的勘查技术、证据固定、分析研判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尤其是基层技术力量,如何利用现有条件突破瓶颈,是本次培训的重点。”

他侧身示意:“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山泰警院陈默教授,结合近期成功侦破的‘10·14云溪清溪村灭门案’及带破的‘2004平山县石板坡村故意杀人案’,为大家讲解《2006年基层痕检的局限性与突破方法》。”

“大家欢迎。”

掌声中,陈默走到发言席,打开投影仪,第一张ppt是清溪村周德海家被暴雨冲刷后的院子照片。

“这是我的讲稿提纲,”

陈默扬了扬手中几张手写笔记,“没有太多理论,主要讲案子,讲问题,讲我们当时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他切换ppt,出现三行字:

一、2006年基层痕检的三大局限

二、人工补位:土办法也能破大案

三、未来的关键:设备升级与思维升级

“先说局限。”

陈默语气平静,“我总结了三方面,不全,但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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