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干第一纨绔 > 第610章 找人给他止血别让他死了

第610章 找人给他止血别让他死了(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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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天保十三年至永泰元年任内!

罪证确凿如下:

一、贪墨国帑,数额巨大!

私吞赋税、赈灾款项、军需物资,折合白银一百三十七万两!

黄金八万两!

珍玩古器不计其数!

二、私通敌国!

藏匿北燕王帐信物!

与北燕商人秘密交易,输送禁物,资敌叛国!

三、豢养山匪!

纵容其劫掠商旅,残害百姓!

坐地分赃!

四、草菅人命!

构陷忠良!

天保十七年,为掩盖其侵吞郑家田产之实,收受郑王氏(幽梦奶奶)贿赂,罔顾事实,罗织罪名!

将无辜村民郑元德、柳氏夫妇屈打成招,诬以‘弑父’、‘通奸’之滔天罪名!

判处绞决、杖毙!

致使忠良含冤惨死!

贞妇蒙受奇耻大辱!

更立此污名牌坊,遗毒乡里二十载!

其心可诛!

其行当剐!

五、贪淫好色,残害妇孺!

查实陈昌黎任内,多次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奸淫良家妇女!

尤其对守寡妇人郑王氏(幽梦奶奶),见其略有姿色,便多次威逼利诱,与其行苟且之事!

天保十七年秋,陈昌黎为掩盖其构陷郑元德、柳氏夫妇之罪行,恐郑王氏(幽梦奶奶)泄露其勾结作伪证之实,遂指使其心腹长随陈三,将郑王氏诱骗至溪林村西枯井旁,趁其不备,狠心推入井中溺毙!

伪造失足落井假象!

手段残忍,灭绝人性!

罪不容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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