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二十一条(第4页)
,下面的内容是:为了不侵犯双方的权益和隐私,高紫怡(甲方)和江风(乙方)特订立以下平等同居条约。
双方必须遵守条约内容,如有违反,任对方惩罚。
条约内容如下,一、乙方不准带女人回家。
二、乙方不准占甲方便宜,语言上也不行。
三、不准喝醉酒回家,免得弄脏地板和空气。
四、不准很晚回家,免得对方以为半夜进贼。
如果晚回家,必须打电话通知对方。
五、衣服不准乱放,换下的脏衣服必须当天洗干净。
六、不准光着身子出入,就算小裤衩也不行。
七、如果甲方有需要,乙方应该本着人道主义帮忙。
第二十一条、甲方觉得有需要增加条款,随时可以增加进去。
江风看完这些条约,心中一阵哀嚎:我的天啊!
这二十一条全是要自己的命啊!
还说什么平等条约,一点也不平等。
简直可以和当初小日本逼着袁世凯签的那二十一条了。
“喂,高紫怡同志,你这条约好象有点不对啊!”
江风苦着脸说道。
“有什么不对?”
高紫怡瞪圆了眼睛。
江风说道:“第一条,你只说我不准带女人回家,可没有说你啊,你应该也不能带男人回家。
第二条,应该说双方都不准占对方便宜,你只说我,如果你占我的便宜我怎么办?我去哪里哭啊?这简直就是不平等再加很不平等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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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优先,而且我是成年人,你是未成年人,所以我可以带男人,你不能带女人。
二,我会占你的便宜吗?还有你刚才就占我的便宜,不签条约行吗?”
高紫怡说道:“另外,你如果觉得吃亏,那我现在就搬出去。”
高紫怡想到刚才他骑在自己的身上,还碰自己的酥峰,她的气就不打一处出。
“大姐,这是我家好不好,怎么感觉像是我在你家住一样。”
江风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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