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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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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乎意外的复杂情况是,印度尼西亚的统治者和商人往往利用荷兰人和葡萄牙人之间的竞争提高物价和港务费。

1602年,荷兰人采取对策,将他们的各种私营贸易公司合并成一家国营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

就荷兰人而论,根据公司从国会收到的特许状的条款,公司享有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之间的贸易垄断权。

公司还被授予开战或讲和、夺取外国船、建立殖民地、修筑城堡和铸币的权力。

公司在和土著统治者打交道以及成功地驱逐畏缩的葡萄牙人时,充分利用了这些权力。

早两年即1600年时,英国人已组织了他们自己的东印度公司,但是,他们故不过荷兰人。

英国公司的认购资本较荷兰公司小得多,而且只能定期地得到,因为英国商业股东仅供资金给单独的航行。

每次航行之后,他们就分配资本和利润,结束他们的帐户。

此外,英国公司从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那里得不到什么支持(这是可理解的,因为英国大体上仍是农民国家),而荷兰人则从其注重商业的政府那里获得强有力的支持。

荷兰人尽管居于有利地位,最初却容忍了英国人在东印度群岛的竞争。

他们仍在为摆脱西班牙统治的独立而战斗,无力再树敌。

但是,1609年,荷兰人与西班牙缔给安特卫普休战协定后,便转身反对英国人。

争夺垄断权的斗争结果是明白无疑的。

荷兰人有多达五倍于英国的船只,而且在印度尼西亚群岛修筑了一系列使他们得以控制形胜要地的城堡。

此外,荷兰人还有天才的总督简·皮特斯佐恩·科恩的服务,科恩为其国家做了先前阿尔布克尔克为葡萄牙所做的事。

他在任职期间(1618-1629年)把葡萄牙人从东印度群岛赶走,并使其后任们能够将葡萄牙人逐出马六甲(1641年)和锡兰(1658年)。

科恩也骚扰英国人,阻止他们对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渗透,迫使他们退回到自己在印度的据点。

同样重要的是,科恩还培养和发展了亚洲国家之间的贸易,使亚洲间的贸易量远远大于绕好望角到欧洲的贸易量。

那时以前,葡萄牙人已参与这一贸易,然而,科恩大大深入一步,他在"福摩萨"(台湾)建立一个基地,从那里控制了前往中国、日本和东印度群岛的商业航线。

起先,荷兰东印度公司行意识地试图避免获得领土所属地。

阿姆斯特丹的理论家和政治家把葡萄牙势力在东方的衰落归因于它将力量和资本消耗在领土征服上,警告荷兰公司不要犯类似错误.但是,公司在努力建立贸易垄断权的过程中,被逐步导向它所希望避免的领土扩张。

垄断权只有通过设防据点网才能得到加强。

设立据点需要与当地统治者订立条约,条约导致联盟,而联盟促成保护关系。

到17世纪末,荷兰人实际管理的地区仅一小块,然而,已成为荷兰的保护国的国家却很多,构成一块大得多的地区。

接着,18、19世纪期间,荷兰全部并吞了这些保护国,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地域帝国。

约170o年以后,出口香料到欧洲的益处减少了,不过,科恩发展起来的亚洲国家间的贸易弥补了这一点。

此外,大约在这同时,荷兰人通过将咖啡树引进东印度群岛,发展起一种新的经济资源。

1711年,他们才收获100磅咖啡,而到1723年,他们却在销售1,200万磅咖啡。

因而,随着欧洲人养成喝咖啡的嗜好,荷兰人成为这种外来饮料的主要供应者。

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这种种手段,在整个17和18世纪中平均每年得股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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