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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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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莎很随意的半倚在沙发靠垫上,光洁的小脚伸直,听完吴蒙的困惑后,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表情。

“你有没有想过,不是你太弱,而是队友太强?”

美杜莎微微偏头。

吴蒙有点没懂这话的意思。

美杜莎嘴角向下,以吴蒙的智商,想要和他解释明白估计需要耗费很多口舌,美杜莎不喜欢废话。

所以美杜莎决定用比喻的方式“你是一只误入幼兽群的鸡仔”

吴蒙好像有点懂了。

但,为什么是鸡?不说是狗,哪怕是羊······不对,是鸡。

羊是草食类动物,虽然它有蹄子有羊角,但食草动物的天性和体态决定了羊只能是食物。

鸡不一样,鸡是禽类,有尖喙,有利爪,还有翅膀,最重要的是,它是杂食动物,是吃肉的!

养过鸡的朋友都知道,比起谷子玉米萝卜白菜,鸡更喜欢吃虫。

你甚至可以拿切好的肉丝肉块去喂它,它啄的可香了。

甚至这个种群里面还有专门以战斗为生的斗鸡!

哪怕是普通的大公鸡,虽然在虎狼豹犬面前鸡依旧是食物,但如果面对蛇虫,鸡哥可就厉害了。

尤其是在面对蜘蛛,蜈蚣,蝎子这些有毒有害的家伙的时候,你鸡哥那可是战神。

甚至,鸡是代指,本质指的是禽类。

禽类中,可是有鹰,雕,鸢,鹫,鸮,隼这些猛禽存在的!

对啊,你们是猛兽幼崽,我未必就不是猛禽幼鸟咯。

你们成长迅速,三月能捕猎,半岁能称王。

等我羽翼丰满了,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

吴蒙兴奋起来,对对对,不是我太弱,是队友太强,对比下来,就显得我很废了。

村里的第一名到了市里连年级前十都混不进去,并不是说村一太弱而是市十太强!

人比人得死货币或得扔,你一个普通社畜,误入轮回游戏,碰上天赋绝佳的努力党,怎么比,没得比。

“但我战斗方面还是太弱了”

吴蒙压抑澎湃的心潮“总不能遇到战斗就跑路吧”

美杜莎用手背撑住脸颊,下巴搁在小拇指上“有惯用的兵刃吗?”

啧,要么说,聪明人脑子好使,你看这一句话就问到点子上了。

吴蒙还真少一把武器。

首先原因是穷,缺信用点。

其次则是不知道用啥。

兵刃嘛,男人没有不喜欢剑的,君子剑,剑荡八方平天下。

但剑招普遍贵,且不实用。

刀呢,大开大合,需要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枪就更别提了,百兵之王,入门精通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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