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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 入阵(二十三)

作者:天使奥斯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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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得乃是一骑白马,虽说不及吞龙神骏,也是万金难易的宝马良驹。

    说良心话,在见过了忽雷驳之后,已经没什么战马能震撼到徐乐。

    毕竟那玩意已经可以被称作马中妖孽,连妖孽都见过,寻常宝马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这匹马真正引起徐乐注意的地方,是它很像自家的吞龙。

    虽然毛色有差,但是肩高体型头脸都非常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它们的血统应该非常接近,属于同一族类里面的近亲。

    要知道天下名马不计其数,能够在战场上遇到自家脚力亲缘血脉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除此之外,另一个吸引徐乐注意之处,则是马上骑士的模样气度。

    绿林响马相貌大多凶恶,杀人越货的勾当做多了,对人不可能没有影响。

    哪怕是原本还有几分体面的相貌,若是这等营生做久了,也会逐渐变得狰狞。

    也就秦琼等少数几人可以保持自己的体面容颜,不至于变成那些恶棍巨寇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恶行恶状。

    可是这匹马上的骑士非但不丑,反倒是极为英俊。

    剑眉星目高鼻阔口,一张玉面白里透红,在绿林军这种风餐露宿日晒雨淋都是家常便饭的地方,单就这个肤色就足以称一声异数。

    他的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上下的样子,和徐乐的年纪差不多。

    不管是五官相貌还是眉宇间那种气质,都和徐乐都有几分相似。

    要说李君羡也是个俊美人物,可是和这个年轻人走得不是一个路数。

    李君羡美貌若妇人,属于标准的男生女相。

    可是这少年则是英气勃勃,谁看了都知道是个伟丈夫。

    英气占的比重更大,也就更像是一个武人。

    他身上不曾披挂,而是一身胡服窄袖,外面却裹了件大红披风,显得格外惹眼。

    只看那披风样式徐乐就知道,这肯定是从哪个倒霉的骁果军将手里夺来。

    少年锐气雄姿英发,整个人就如同一口出鞘利刃,正处于不管饮多少血肉都嫌不足的时候。

    不说别的,就只看这个精气神和派头,徐乐就觉得莫名亲切。

    自己初出茅庐,自家乡走出准备前往边塞贸易时,不就是这副样子?

    再看他马上悬挂大槊腰间配的直刀,就多半猜出来人身份开口问道:“罗士信?”

    少年人也在端详着徐乐,这时候听他发问立刻回答:“你听过某的名号?”

    随后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微微一笑:“肯定是五娘子对你讲的。

    没错,某和秦大一样,都是瓦岗五虎中人。

    你死在我们手里,也不算冤枉。”

    “五虎将中秦叔宝慷慨仗义、程知节豁达大度、单雄信霸道专横、裴行俨本分质朴,最为难缠的其实要数罗士信。”

    徐乐耳边再次响起自己出发前,李君羡对自己的讲解。

    他虽然和瓦岗五虎走动不算多密切,但是大家都是翟让这条线上的人,交情总是存在的,是以说起来也头头是道。

    “罗士信十四岁为将,追随张须陀四处征战,与秦琼关系最为亲厚如同手足。

    他其实和绿林人相处的并不好,对翟头领的交情也没多深。

    说起来别看裴行俨是中途入伙,真论起对瓦岗的情分,恐怕还是裴行俨更深一些。

    我等私下议论过,罗士信并不在意瓦岗,也不在意所谓五虎名衔。

    不过是秦琼在哪,他便在哪而已,其他的都谈不到。

    即便如此,翟大依旧对他极为礼遇视为臂膀,原因就是他的本领。”

    “每个人的运气不同,乐郎君出山的时候便遇到了王仁恭、苑君玮乃至黑尉迟。

    之后更是和突厥执必部、江都骁果豪杰厮杀。

    所经历的不光是恶战,更是名动天下之战。

    罗士信仗打得不少,但是真正能让人记住名字的不多,不过也不能因此小看了他。

    他的名气差只不过是因为运气不好,所经历的战阵没什么名气,论起其中的凶险程度以及罗士信的功劳,其实未必就差到哪去。

    这话也不怕乐郎君不欢喜,别的不说,只说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上阵杀人,就知道这里面的难处。”

    徐乐曾经也认为自己的岁月艰难,忍无可忍出山杀人,归根到底都是世道逼迫。

    可是随着自家眼界开阔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便发现这世道从来不会只盯着一个人来坑害。

    如自己一般又或者比自己更惨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别的不说,就是这罗士信就是现成例子。

    他没有自己的好运气,没有一个疼爱有加的阿爷护持,一个半大孩子就得去上阵卖命。

    即便是徐家闾,都不会轻易让这个年岁的娃子去拼命,更不会让他为了证明自己有本事,就披重甲负两壶箭为先锋。

    李君羡有一点说得是对的,虽说罗士信的名气不如自己,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没有本事,更不能认为他就比秦琼好对付。

    事实上从战绩看,罗士信比之秦琼只强不弱。

    首次出战便单骑冲阵,斩敌军中善战骁将而还,又把人头挑在枪尖上示威,吓得一众敌军不敢上前。

    虽然不曾亲眼得见,光听说这份战绩,也足以让徐乐点头称赞。

    之后罗士信更是凭借个人勇武迅速得到张须陀重用,甚至将自己的战马相赠以为拉拢。

    不但如此,张须陀甚至将罗士信视为弟子,将自己的本领倾囊相授。

    罗士信初入军伍时用的是长矛,后来之所以改用马槊,便是得张须陀指点。

    一身军中杂七杂八学来的本事去芜存菁,练成了一身正途武艺。

    那位张须陀也是大隋有数得名将能臣,如果罗士信不是自身天赋出众且有惊人手段,张须陀也不会如此栽培。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罗士信得本事至少不会在秦琼之下,论禀赋和悟性肯定还有所过之。

    毕竟不是所有武人都能弃矛练槊,还把马槊练到炉火纯青境界的。

    不过徐乐在经历这么多之后早就知道军中根本不是什么心思单纯的乐土,行伍之中龙蛇混杂,尤其是这么个年头,军中更是混着各色凶神恶煞。

    固然是个以力为尊得地方,但如果只有用力没有脑子,肯定会被人吃得死死的。

    不是被当作好用的枪头四处征战累死拉倒,就是被人惦记上最后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自家这等武艺头脑都差点被刘武周算计,就别说罗士信那么个半大孩子。

    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靠着一身神勇得主帅赏识,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当作眼中钉。

    不管他再怎么勇武,又怎么斗得过那些老兵油子?

    若不是有贵人相助,罗士信别说取得今日的名声,就是性命都很难保全。

    他的贵人就是秦叔宝。

    两人当时都在张须陀麾下当兵,又都是靠着一身本事积战功蹿升上来的新贵,自然就容易亲近。

    两人又一见投契索性结拜为手足,从此秦叔宝就成了罗士信的兄长。

    秦琼本领高又素得人心,军中将校大多买他的账,有他这么个好大哥护持着,也就没人敢对罗士信下黑手。

    罗士信不是个糊涂人,在军中待久了也知道是怎么个环境,自然就能明白秦琼对自己的好处,是以从心中把他当成兄长看。

    不管是在张须陀麾下卖命,还是后来弃隋落草加入瓦岗,再到四处转战甚至和昔日将主反目,罗士信都追随秦琼脚步形影不离。

    他不喜欢瓦岗就像他不喜欢大隋一样,对于罗士信而言,其实这两方谈不到谁好谁坏,都是一样的货色。

    他认可的兄长好汉就只有秦琼一个,不管秦琼去哪,他都追随到底,至于辅佐的是什么人自己根本不在乎。

    显然秦琼和自己厮杀时,罗士信就在外面等,多半也是在偷偷观战,以防秦琼有失。

    从这一点看,罗士信倒也不失为好汉。

    毕竟方才秦琼处于下风乃至遇险之时,他也没有出手暗算自己,依旧守着武人单挑的规矩。

    就从这一点也能感觉到,罗士信也是好汉心思,并非那种为了取胜什么都能不管不顾的小人。

    罗士信这当口两眼紧盯徐乐,口内说道:“秦大的本事你见了大半。

    铁枪、宝马、杀手锏,世人大多知道他这些能耐,却不知秦大另有一宗厉害之处,便是他的拳脚。

    我们这帮袍泽都喊他做神拳,就知道他的拳脚厉害了。

    拳法、角抵都是一等一的,更是曾经赤手空拳连杀三名披甲拿长矛的对手。

    再打下去,只怕你们就得从马上滚到马下,在步下分个胜负了。”

    说到这里罗士信微微一笑:“乐郎君你很厉害,不过要我说真要是下了马,你肯定不是我们秦大对手。

    你方才手下留情,没有伤忽雷驳,算是我们欠你个人情,就不跟你比马下本事,大家算个平手。”

    秦琼干咳两声,罗士信充耳不闻继续说道:“我们瓦岗五虎各有手段,也不能让秦大一个人出风头,你们既然是个平手,就换我与你比过。

    胜得了我,就能把那小娘带走。”

    说话间他摘下马槊平端在手,对着徐乐遥遥一指:“某知道你是个大忙人,利索点动手,早点分出胜负早点消停。”

    他又对秦琼说道:“秦大还不走等甚呢?

    莫非想要落个以多欺少的臭名声?

    咱们今天不是说好了单打独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