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如何有效治理IPO乱象呢(第2页)
其次是加强对“看门人”
的监管,对保荐机构与发审委员严格追责。
出现ipo乱象,除了目前ipo制度存在弊端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保荐机构与发审委员没有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保荐机构,由于“又当球员又当裁判”
,不仅没有严格把关,相反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还与发行人同流合污,甚至还成了发行人弄虚作假的“高参”
。
所以必须对保荐机构及发审委员严格追责,而不只是对保荐机构采取点名批评,出示警示函,约谈等。
对于渎职或违法违规的保荐机构,该没收业务收入的就要没收业务收入,该罚款的就要罚款,该暂停或者撤销保荐业务许可的就必须暂停或者撤销保荐业务许可,对保荐机构的处罚不能挠痒痒。
此外,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ipo公司带问题闯关,未必能够逃过群众的眼睛。
因此,作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在治理ipo乱象的问题上,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来对ipo公司进行监督。
为此,有必要完善举报制度,尤其是要提高对举报者的奖励金额。
目前的举报制度,奖励金额通常不超过10万元,这与举报者可能承担的风险完全不符,根本就起不到奖励举报人的作用。
在这个问题上,a股可以向美股学习,对举报人予以重奖,举报人可获得罚款金额10%到30%的奖励。
在重奖面前,群众就会行动起来,ipo公司的问题也就无处可藏了。
如此一来,ipo乱象自然就不复存在了。
注:(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个人笔记,文中个股,撰文所需,非为荐股,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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