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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百日阁老三十二(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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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琦和郑彪对视一眼“俺还有一个法子,老弟不妨听听。”

郑彪立刻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坤哥入赘是不能变得。”

金琦直接道“按照京师规矩,入赘之后,都是‘半卖姓’,俺们可以用‘全卖姓’。”

《大明律》“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

如招养老女婿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如未立继身死,从族长依照例议立”

自前元开始,“赘婿”

入赘之后,必须要改姓。

改姓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半卖姓”

,即“冠妻姓”

另一种是“全卖姓”

,即放弃自个原有的姓氏。

两种区别代表两种入赘方式,一般出不起嫁妆的,以入赘妻家做苦工。

待三年期满后,就可以带着妻子回家,为半卖姓。

而另外一种,以养老送终为目的的入赘,则需离宗改姓,当然也拥有妻家继承权,为全卖姓。

之前郑坤要的就是半卖姓,可是经过双方这一番你来我往……

郑彪皱皱眉头,终于瞅了眼快把眼珠瞪出来的郑坤,却依旧没有吭声。

“至于长子不得入赘……”

金琦故意顿了顿。

“坤哥,你和墨哥谁是长子?”

一旁金琦的儿子适时开口询问。

“……”

郑坤仿佛发现一线生机“自然是墨哥。”

郑彪看着郑坤“坤哥讲的可要作数,得写在纸上,否则日后俺就讲不清楚了。”

郑坤突然有了种绝处逢生的感觉“自然,自然。”

金琦心中暗叹,看来这个郑坤在郑家真的啥也不是。

若不是两位表弟催促,他真的不愿意这门亲事,哪怕对方入赘。

自个又不是没有儿子,再者,自个女儿也不丑,哪怕破了身子,也不愁嫁。

奈何,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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