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百日阁老三十二(第6页)
金琦和郑彪对视一眼“俺还有一个法子,老弟不妨听听。”
郑彪立刻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坤哥入赘是不能变得。”
金琦直接道“按照京师规矩,入赘之后,都是‘半卖姓’,俺们可以用‘全卖姓’。”
《大明律》“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
如招养老女婿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如未立继身死,从族长依照例议立”
。
自前元开始,“赘婿”
入赘之后,必须要改姓。
改姓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半卖姓”
,即“冠妻姓”
。
另一种是“全卖姓”
,即放弃自个原有的姓氏。
两种区别代表两种入赘方式,一般出不起嫁妆的,以入赘妻家做苦工。
待三年期满后,就可以带着妻子回家,为半卖姓。
而另外一种,以养老送终为目的的入赘,则需离宗改姓,当然也拥有妻家继承权,为全卖姓。
之前郑坤要的就是半卖姓,可是经过双方这一番你来我往……
郑彪皱皱眉头,终于瞅了眼快把眼珠瞪出来的郑坤,却依旧没有吭声。
“至于长子不得入赘……”
金琦故意顿了顿。
“坤哥,你和墨哥谁是长子?”
一旁金琦的儿子适时开口询问。
“……”
郑坤仿佛发现一线生机“自然是墨哥。”
郑彪看着郑坤“坤哥讲的可要作数,得写在纸上,否则日后俺就讲不清楚了。”
郑坤突然有了种绝处逢生的感觉“自然,自然。”
金琦心中暗叹,看来这个郑坤在郑家真的啥也不是。
若不是两位表弟催促,他真的不愿意这门亲事,哪怕对方入赘。
自个又不是没有儿子,再者,自个女儿也不丑,哪怕破了身子,也不愁嫁。
奈何,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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