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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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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伙要拦他,居然直接迎面把跑车开上人行道,煞有介事地摇下车窗,这样大费周章,只为说句说他天资好,生了副该上大荧幕的五官,有大红大紫的气韵。

要他一定相信他。

祝炎棠想,神经病啊?

面对毫不掩饰的白眼,谢明夷却仍然那么彬彬有礼。

他温和地、坚决地、不疲倦地想要说服他,祝炎棠最后跟他走的时候感到迷茫飘忽,料想自己大概要被卖掉器官。

之所以还是愿意跟他走,是因为那人在他对英语法语日语普通话毫无反应之后,又讲起了粤语。

多亲切,多好听,是祝炎棠的家乡话。

我是偷渡客,你能带我回香港?他呕吐完抹着生理性眼泪,这样问道,潦倒地靠在脏兮兮的墙角。

因为太久未归,已经不太能把家乡话说好,祝炎棠问谢明夷的第一句话,还是用的英语,松垮的布鲁克林腔。

当然,先在这边学成,然后回去安家,做大明星。

谢明夷把他扶着,让他好好站直了,给他圈上围巾,冲他暖乎乎地笑。

可能是药劲儿太足,磕得上头了,眼中谢明夷平淡无奇的脸上好像多了某种从不属于这人间的炫光,刺眼,仿佛致命。

祝炎棠当即就觉得就算受骗,就算少一颗肾也没关系了。

他坐在谢明夷的车上,闪闪发亮的曼哈顿上东区就在前方。

那一刻祝炎棠感觉自己在飞。

到后来,他的器官当然好好地保住了,他甚至离开了那个噩梦般的酒吧,那个充斥毒品酒精性骚扰的泥沼,连带着他为了存活而做的各项兼职一同远去。

“都是贱活,不该你来做。”

在纽约富人区住下后,他总听谢明夷这样讲。

那人总是笑吟吟的,很欣赏地看着他的脸孔。

也仅仅是看着他的脸孔。

也正是从那个冬夜开始,祝炎棠作为谢氏大公子的“处女作”

,和他经历过冷眼和热议,去过地下和天边。

最初留在美国的那段时间,除了学习表演,祝炎棠这个高中辍学的、在百老汇争着演尸体混饭吃的悲惨家伙,还被谢明夷送去名校学习艺术史,研读莎士比亚。

三四年光景瞬刹而过,祝炎棠带着种苦孩子的用功劲儿学成了,主演的话剧在百老汇早就成了没有空位的热场,比他大三岁的谢明夷也拿到商法两个学位,于是回国。

再之后,在国内荧幕上扎根,从没台词的男七男八变成除了男一不演的正红牌儿,不过是谢氏全力一捧,时机一来,他也按计划抓住罢了。

不过,当然,他们之间从未越界,祝炎棠当谢明夷为大哥,为知遇之恩,为他的公司卖命工作,对方也只是以经纪人自居,仿佛只把祝炎棠当作一个满意的作品。

但他们确实有过快乐的时光。

至少在祝炎棠看来。

理所应当。

祝炎棠甚至以为,无论演什么,谢明夷都会一直像这样,在保姆车里陪他,给他腰上缠暖手宝,和他分盒饭吃,帮他挑出里面的葱姜蒜,也会在他拍完戏又去赶着录综艺时,很温柔地说“辛苦我家小棠了”

但谢明夷没有。

谢明夷摘下经纪人的胸牌,毋庸置疑地坐上谢氏顶层的办公室,然后祝炎棠的保姆车里换过无数个照顾他腰病的人,直到今天。

这结果早已注定,也绝对说不上不好。

祝炎棠仍旧在片场像花蝴蝶一样吸引所有目光,挥洒或许存在于体内的那点热情、天赋和才华,接踵而至的是金钱、名誉、欢呼、太多太多疯狂的爱……他拥有了自从父母意外去世自己流落异乡以来,自己渴望的一切。

那些人爱的是他的脸,他的作品,还是他?祝炎棠也考虑过此类低俗问题,然后他又发觉自己这个人,一无所有,也一文不值,纯粹自找苦吃。

最可恶的是,人总是不知满足,得不到最想要的,就把已经握住的那些看作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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