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但李四还不知足,想着再少点;这就不是里长能做主的。
于是李四找到县衙户房负责黄册和鱼鳞图册的主事想办法。
主事就给他出主意:“按照规定,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的地契叫白契。
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正式过户,叫做红契。”
李四此前从吴六那里那买了十亩地,只签了白契,不去衙门办过户,而是留在他名下。
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就体现不出来,这就是“全不过割”
。
李四还从王九那买了十亩地,刚给一半地办了红契,另外一半就让王九接着耕种,定期交租子就成,这就是“包纳”
。
户房都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
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
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
他们相互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
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比对无误,就核验通过。
汪舜华问:“明明土地已经买卖,怎么甘心替别人交田赋?反正是白契,卖家还不能收回自己的土地吗?”
呵呵,就知道你还是太简单了。
打啊,打服为止。
张凤说的乐呵呵的,汪舜华听得拔凉拔凉的。
不错,李四能一口气买百亩土地,难道还缺了银子?随便找几个看家护院的壮汉,往几个倒霉蛋家门口一站。
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
法律上不承认不要紧,在地方上,拳头硬就是真本事。
张凤继续说,假使李四家买了十亩上好的水田,因为这回卖家有权有势,他不敢冒犯,于是串通主事,在档案里将上等的水田改成下等的盐碱地,重税变轻税,这就是“埋没”
。
李四还不甘心,又找了本乡的秀才。
虽然没有授官,但有资格减免赋役。
他把自家十亩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这就是“诡寄”
。
此外,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都是他们常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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