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章(第2页)
不过依旧能看出点女人的轮廓相貌。
赫然一个楚岚。
可是楚岚那天根本就没有去过秦家。
“这不是我,是阴姬阴丽。”
第296章查无此人矮阴丽
“阴丽,查无此人。”
警察恪尽职责,按照楚岚的说辞去找人,只是户籍登记库里并没有找到和楚岚长得像,又叫阴丽的女人。
“被告虚构一个不存在的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秦家的姻亲——男童秦似海舅家,请来了律师,控诉楚岚。
“她和一个叫孟易川的男人结婚。
因为对方涉嫌贩毒,她不想婚内资产被查充,便虚构出一个叫阴丽的女子,声称自己的身份被阴丽冒用,自己莫名其妙被结婚。
她请律师控告民政局,民政局批准撤销。
她的财产成功不被分割,充入国库。”
律师手里持着一本装订好的文件,扶了扶鼻梁的黑框眼镜,“这是她第一次虚构出阴丽,尝到了甜头。
然后是第二次。”
“第二次,被告的男朋友颜元真急需一百万。
这一百万是要给被告家里的彩礼。
男朋友无业游民,拿不出这笔巨款,被告于是找同学和老师借钱,筹到了一百万。
之后,同学和老师要她如数归还,被告再次虚构出阴丽,拒不认账,成功躲避债务。
接下来是第三次……”
“也就是这一次,因为之前虚构阴丽的身份,成功两次,都尝到了甜头,这次又开始故技重施。
被告参与秦家灭门案,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再次虚构出阴丽,证明自己没有犯下犯罪事实。”
“反对。”
楚家请来的律师站起来,“控方律师无端臆测。
我方当事人被冒用身份结婚,以正确途径和正当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不受侵犯。
这是正常人被结婚就会走的程序。
我方当事人被冒用身份借钱,产生借债纠纷,当事人发现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和借债方在警局就达成调解,甚至还自掏腰包垫付了本不该出的债务。
以我方当事人和她家里的经济条件,没有必要虚构出阴丽,来躲避正常债务。
而这一次,我方当事人被诬陷,配合警方,提出嫌疑人阴丽的线索,却被控方律师臆测不轨意图,强行捏造我方当事人违法犯罪,以达到符合控方律师的辩词。”
“反对。
我不是无端臆测,被告声称有阴丽的存在,可是警方却查无此人。”
控方律师转到了被告席,双手撑在桌上,居高临下地钉在楚岚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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