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对峙
“偷腥?”
苏青青一愣。
偷腥?我去,这刘婶的嘴皮子够厉害的啊,怎么把罪名说得更重了?
刘婶添油加醋,拱火道:“可不是,早晨我们都看见了,二丫头趁着大家伙下地忙活,穿了男人的衣服大摇大摆地进村儿,真的是……哎呦……好不检点!”
“什么?!”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这么嚣张?老苏,你可真是养了个好女儿啊!”
大家伙议论纷纷,苏彦秋的脸色愈来愈难看。
苏彦秋沉声道:“苏卿卿,你过来。”
苏青青冷笑一声,道:“刘婶,好一张巧嘴呀。
要不是我身为当事人,我也要被你这唱南曲般的功夫给骗了。
你说我在野地偷腥,此事可有证据?若没有证据,就凭你用女儿家清白搬弄是非这种事,我就可以拖你去告官!”
苏青青自然不怕刘婶胡说,毕竟早晨自己落水可是有许多人证的。
更何况在汉朝,诬告罪是很严重的一项罪责。
因为诬告者的提告,被告的身家财产乃至性命安全都会受到威胁,诬告他人的严重程度可以说和谋杀是一样的。
汉朝的君主对诬告罪的惩治非常严厉,采取诬告反坐制度。
诬告反坐制度的意思是,诬告者诬陷什么罪名,这项罪名就会反过来被安插在提告人头上,说明诬告是严重犯罪,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旦苏青青去府衙提告,那么这项罪名就会落到刘婶的头上。
刘婶冷笑,眯起眼睛,脑袋得意地轻轻摇晃起来:“我说二丫头,你现在乖乖认错恐怕还来得及,到时候要是追究起来,有了人证物证,你可就不好办咯。”
李婶有些生气了,她微微抬起头,目光如炬,对上刘婶不怀好意的眼神,冷冷道:“刘婶,二丫头不过是在洗衣服的时候驳了你两句,你我都知道,未婚嫁的女子一旦被这种事情缠身,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二丫头平日与你无冤无仇,你非要下死手吗?”
苏彦秋的目光有些动摇了。
——是呀,二丫头一向乖巧,怎么可能会做出那种败坏门风的事儿呢?
刘婶见事情发展不对,立刻喊道:“李婆子,我可有人证!
是不是信口胡诌,把人证喊上来一问便知!”
“你!
!”
李婶暴怒,正要上前理论,却被身后的苏青青拉住了手腕。
李婶回头,正对上苏青青平静的目光,她嗫嚅了一下嘴唇,刚要说什么,就感觉到苏青青的小手轻轻握了握她的手腕。
李婶叹了口气,不再接茬。
苏青青顺势走上前来,这次,她将李婶护在了身后。
“众位叔伯、婶子们都在场,卿卿不敢胡言。”
苏青青望着围观的大家和愤怒的父亲,缓缓陈述道:“今儿一早,卿卿确实去金川河洗衣裳了。
我刚到河边,就被一群玩耍的孩子撞下了河堤,差点被大水卷走淹死,头也重重磕了一下,现在还有个大包没有退下去。
之所以卿卿还能回来见到叔伯婶婶,是因为有一位不知姓名的恩公不顾危险跳进河里救了我,恩公见我落水湿了衣裳,就把他的外衣留给我遮身子,不然卿卿透着衣裳一路回来,恐怕臊也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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