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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好衣衫,叶筝到厨房吧台坐下,手指叩着大理石桌面,微微歪一点头,看黎风闲从冰箱里拿出食材。
人总有点奇奇怪怪的小癖好,比如他钟爱看黎风闲做饭。
那真是道很适合做梦的素材,一件黑色上衣,肩线挺括,袖子折到手肘处,前臂线条紧实,骨节分明的大手执着一把小刀给苹果削皮,光从侧窗照进来,空气像一碰就碎的晶莹流离,沸水在叶筝耳边咕嘟嘟,要将什么煮化了一样。
没有喧哗、没有噪声,只有叶筝的心跳,像一朵花对太阳的忠诚,那样微弱、遥远的火,仍能传遍全身,成为支撑他的养分。
叶筝忽然想,如果他要吃药,那黎风闲一定是最适配他的抑制剂。
“三文鱼烩饭、烤蔬菜盘、苹果水,”
黎风闲转头看背后一眼,“还有什么想吃的?”
“够了。”
叶筝笑说,“我吃不了那么多。”
“要回房睡一会儿吗?做好了我叫你?”
“不睡。”
叶筝撑着脸,“我就坐在这里等你。”
“会很无聊。”
“不会。”
叶筝目光几乎是蚂蚁啃噬一般,一点一点啄过黎风闲的后颈、肩背、腰部,再到两条大长腿,把滋味一一尝遍后,他问:“你等了我那么多年,无聊吗?”
黎风闲似是顿了顿,“不无聊。”
他答。
“那不就是了。”
叶筝另一只手撸着跳到他腿上的火锅,“还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
“写信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你想知道?”
“嗯。”
黎风闲放下小刀,苹果丰沛的汁水流了他一手,“想过很多,但一定不是普通粉丝应该有的想法。”
叶筝心一跳,抵在耳后的手指立刻感觉到那里的温度变烫了,“……比如呢?”
“比如想亲你、摸你,和你做……很多事。”
叶筝闷笑一声,“你知道这在粉圈里叫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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